(網經社訊)8月2日消息,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近期通過互聯(lián)網監(jiān)測發(fā)現(xiàn)百家號、暴走地下城、兼職貓、來貨拉等15款移動App存在隱私不合規(guī)行為,違反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涉嫌超范圍采集個人隱私信息。
1、在App首次運行時未通過彈窗等明顯方式提示用戶閱讀隱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規(guī)則,或以默認選擇同意隱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戶同意,涉嫌隱私不合規(guī)。涉及1款App如下:
《浣熊不高興》(版本1.9.0,TapTap)。
2、未向用戶告知個人信息處理者的名稱或者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或處理的個人信息種類、保存期限,涉嫌隱私不合規(guī)。涉及4款App如下:
《彈力果凍》(版本2.1.9,TapTap)、《暴走地下城》(版本1.0.6,TapTap)、《花語農場》(版本1.0.141,TapTap)、《智訊餐飲點菜寶》(版本1.7.0,百度手機助手)。
3、未向用戶明示申請的全部隱私權限,涉嫌隱私不合規(guī)。涉及13款App如下:
《百度新聞》(版本8.3.7.3,應用寶)、《洋蔥OMALL》(版本6.84.0,應用寶)、《中國藍新聞》(版本10.2.5,360手機助手)、《中國藍TV》(版本4.4.0,豌豆莢)、《兼職貓》(版本8.4.0,豌豆莢)、《彈力果凍》(版本2.1.9,TapTap)、《暴走地下城》(版本1.0.6,TapTap)、《花語農場》(版本1.0.141,TapTap)、《保衛(wèi)蘿卜3》(版本3.0.0,TapTap)、《OurPlay原谷歌空間》(版本5.1.3,百度手機助手)、《智訊餐飲點菜寶》(版本1.7.0,百度手機助手)、《來貨拉》(版本4.4.5,百度手機助手)、《頑鹿運動》(版本3.0.0,樂商店)。
4、向其他個人信息處理者提供其處理的個人信息的,未向個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稱或者姓名、聯(lián)系方式、處理目的、處理方式和個人信息的種類,涉嫌隱私不合規(guī)。涉及5款App如下:
《百家號》(版本5.31.0.1,應用寶)、《彈力果凍》(版本2.1.9,TapTap)、《暴走地下城》(版本1.0.6,TapTap)、《花語農場》(版本1.0.141,TapTap)、《來貨拉》(版本4.4.5,百度手機助手)。
5、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刪除個人信息及注銷用戶賬號功能,或注銷用戶賬號設置不合理條件,涉嫌隱私不合規(guī)。涉及4款App如下:
《百家號》(版本5.31.0.1,應用寶)、《彈力果凍》(版本2.1.9,TapTap)、《暴走地下城》(版本1.0.6,TapTap)、《浣熊不高興》(版本1.9.0,TapTap)。
6、未建立并公布個人信息安全投訴、舉報渠道,或超過承諾處理回復時限,涉嫌隱私不合規(guī)。涉及5款App如下:
《中國藍新聞》(版本10.2.5,360手機助手)、《中國藍TV》(版本4.4.0,豌豆莢)、《彈力果凍》(版本2.1.9,TapTap)、《暴走地下城》(版本1.0.6,TapTap)、《花語農場》(版本1.0.141,TapTap)。
7、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向個人進行信息推送、商業(yè)營銷,未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向個人提供便捷的拒絕方式,涉嫌隱私不合規(guī)。涉及1款App如下:
《中國藍TV》(版本4.4.0,豌豆莢)。
8、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未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涉嫌隱私不合規(guī)。涉及6款App如下:
《百家號》(版本5.31.0.1,應用寶)、《百度新聞》(版本8.3.7.3,應用寶)、《中國藍TV》(版本4.4.0,豌豆莢)、《洋蔥OMALL》(版本6.84.0,應用寶)、《OurPlay原谷歌空間》(版本5.1.3,百度手機助手)、《來貨拉》(版本4.4.5,百度手機助手)。
9、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未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涉嫌隱私不合規(guī)。涉及1款App如下:
《兼職貓》(版本8.4.0,豌豆莢)。
針對上述情況,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提醒廣大手機用戶首先謹慎下載使用以上違法、違規(guī)移動App,同時要注意認真閱讀其用戶協(xié)議和隱私政策說明,不隨意開放和同意不必要的隱私權限,不隨意輸入個人隱私信息,定期維護和清理相關數據,避免個人隱私信息被泄露。
【小貼士】
網經社數字生活臺(DL.100EC.CN)是專業(yè)數字生活門戶,重點關注餐飲外賣、旅游出行、婚戀交友、互聯(lián)網房產、互聯(lián)網招聘、互聯(lián)網家裝等;有資訊、數據、研究、權益等內容,提供媒體發(fā)布、報告榜單、融資、會員、售后顧問等服務,是數字生活從業(yè)者、媒體、投資者、用戶的首選平臺。(如果您是業(yè)內人士,歡迎咨詢加微信:clt7513)